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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費亡者 應受譴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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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前天 02:2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消費亡者  應受譴責

    今年五月十八日凌晨,廣西柳州柳南區接連發生兩次五點二級地震,震源深度八千米,房屋倒塌、七千餘人連夜轉移,一對六十餘歲的老夫妻不幸遇難。這是三百三十一年來柳州遭遇的最高等級地震,也是近年來廣西同級別地震中災情最重的一次。
    就在全城揪心、萬人祈福之際,桂林一家名為“周茉ZHOUMO”的蛋糕店,卻在社交平台赫然寫下:“比520更早到來的,是柳州5.2級地震的震動。”令人憤怒的是,涉事商家本身就是柳州人,家鄉遇難,本該感同身受,卻反過來在家鄉人的傷口上撒鹽。
    據報道,地震後有餐飲老闆連夜趕製逾百份盒飯、驅車四十分鐘送到安置點;有粉麵店免費提供螺螄粉。同樣是做生意,有人想到的是幫一把,卻有人想到的是蹭一把。天災面前,人的底色,一覽無餘。
    這絕非個別例子,二○二一年河南鄭州特大暴雨期間,有房企打出“入住高地,讓風雨只是風景”的廣告;有企業借勢行銷“就算大雨讓這座城市顛倒,有車位,無煩惱”……種種均遭到輿論強烈譴責。
    把5.2級地震的震級與“520”強行捆綁,拿同胞的災難做促銷噱頭,這不是“創意”,這是冷血;這不是“行銷”,這是消費亡者。行銷可以有創意,但不能無敬畏;商業可以逐利益,但不能丟人性。
    仙    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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